一場假結婚騙綠卡案最終結束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婚姻移民一直是美國獲得永久居民身分(綠卡)的重要途徑之一,但也因此成為美國移民執法部門重點監管的領域。近日,美國關島(Guam)一宗歷時14年的婚姻詐欺案件落下帷幕,再次提醒大眾:利用虛假婚姻騙取移民身份,即使多年後仍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美國司法部公佈的消息,49歲的韓國公民宋某(Jung Hoon Song)與50歲的關島居民Bonnie Jo C. Quichocho因共同實施婚姻移民欺詐,近日分別被聯邦法院判刑。最終,宋某承認簽證詐欺罪,被判一年緩刑、500美元罰款及100美元特別評估費,並將在刑事案件結束後面臨移民遣返程序;Quichocho則承認協助非法入境共謀罪,被判六個月緩刑,並繳納相同金額罰款。雖然刑罰本身不算嚴厲,但對宋某而言,更嚴重的後果可能是失去永久居民身分並被遞解出境。 檢方指出,這起案件的時間跨度長達14年,從2008年一直持續到2022年。 2011年,兩人登記結婚。不久後,他們向USCIS提交了婚姻移民申請,包括I-130《親屬移民申請》以及當時使用的G-325A個人履歷表。在申請資料中,兩人均聲稱婚後共同居住在關島,而這項資訊後來被證實並不屬實。正是基於這些申請資料,宋某於2012年成功獲得了為期兩年的有條件永久居民身分(Conditional Green Card)。 不過,美國婚姻移民並不會在首次批准後直接獲得永久綠卡。對於結婚未滿兩年的夫妻,申請人首先獲得的是兩年有效期的有條件綠卡。期滿前,夫妻雙方還需要共同遞交I-751《解除永久居民身分條件申請》,證明婚姻真實且持續存在。 2014年,兩人再次向USCIS提交I-751申請,並繼續聲稱一直共同生活。然而,調查結果顯示,兩人在婚前和婚後實際上從未真正共同居住,整個婚姻關係只是為了幫助宋某取得美國永久居民身份而建立。雖然兩人於2018年離婚,但聯邦調查並未因此終止,案件一直調查至2022年,最終完成起訴。 不少人會疑惑,一段虛假的婚姻為什麼能夠持續十幾年才被發現?事實上,與其他移民詐欺相比,婚姻詐欺是最難調查的案件類型之一。因為執法機關需要證明的,並不是申請資料中某一項內容有錯誤,而是證明整段婚姻關係從一開始就缺乏真實夫妻關係。這類調查通常需要綜合大量證據,包括:是否長期共同居住;是否擁有共同銀行帳戶;是否共同承擔房租、貸款及生活開支;是否共同報稅;是否擁有共同保險、醫療或家庭財務安排;雙方及親友證詞是否一致;面談陳述是否有矛盾。 USCIS設有專門的詐欺偵查與國家安全局(Fraud Detec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 Directorate,FDNS),負責分析歷年來的申請記錄、地址資訊、生物資料及其他移民檔案,並與國土安全調查局等執法機構合作進行調查。 美國婚姻移民一直是USCIS審查最嚴格的申請類別之一。原因在於,婚姻不僅能夠幫助申請人取得綠卡,也是取得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最快、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因此,移民局會在多個階段核實婚姻真實性。對於有條件綠卡申請人而言,從首次申請到解除條件,實際上經歷了兩輪審查。如果婚姻關係存在虛假成分,就需要在幾年內不斷維持同樣的說法。一旦報稅記錄、租屋合約、水電帳單、銀行流水或訪談內容出現矛盾,都可能成為案件調查的重要線索。 這起案件也再次說明,美國政府對於婚姻移民詐欺始終保持較高的執法力道。即使申請人在多年以前已經取得綠卡,一旦發現當初透過虛假婚姻騙取移民利益,仍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永久居民身分被撤銷甚至遣返。真正需要做的,是在申請過程中如實申報信息,並妥善保存能夠證明婚姻真實性的材料。 這起歷時14年的案件再次說明,假婚姻或許能夠蒙混一時,卻很難逃過長期的審查。對於真正符合資格的申請人而言,依法申請、誠信申報,始終是最穩當、最安全的選擇。 美國移民法律瞬息萬變,面對種種新規等複雜挑戰,您需要一個真正可靠、經驗豐富的法律後盾。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深耕美國法律界 30 年,是拉斯維加斯與洛杉磯地區公認最權威、最值得信賴的律師團隊。我們憑藉著極高的案件成功率與深厚的專業底蘊,已成功協助無數家庭與個人安然度過各類移民危機,實現美國夢。此外,本所亦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以最大限度協助客戶提高考試通過率。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旗下擁有多名資深專業律師,業務範圍涵蓋廣泛。 除了專精庇護申請、工卡更新與遞解辯護等各類移民 (Immigration Law) 案件外,我們的頂尖法律服務更全面涵蓋: 無論您面臨何種法律挑戰,我們都是您最全面、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免責聲明:本文所提供的資訊僅供一般參考,非正式的法律建議,閱讀本文章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針對您具體的法律案件,請務必直接諮詢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團隊。

移民局服務再升級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2026 年中旬,美國移民局(USCIS)根據聯邦法定的通貨膨脹調整機制,對部分非移民和移民簽證的申請費以及加急審理(Premium Processing)費用進行了合理的微調。在這項最新的費率調整中,我們看到了諸如 I-140(職業移民申請)加急費調整為 $2,965、I-539(身份延期/轉換申請)加急費調整為 $2,075,以及 I-765(工卡申請)加急費調整為 $1,780 等變動。 許多申請人可能會首先關注支票金額的變化,但在專業的移民律師眼中,規費的微調實際上是美國移民系統邁向「高效、數位化與精準服務」時代的重要標誌。根據移民局官方的政策說明,這些額外收取的加急資金將被直接且專款專用地投入到移民局自身的行政服務升級中——包括引入更先進的人工智慧輔助辦案系統、招募並培訓更多的專業審案官,以及進一步擴建區域性的審理中心。這套積極的資金循環機制,其根本目的是為了徹底縮減案件的積壓時間,為您帶來更快速、更具確定性的審批結果。 面對這一全新的、要求更為嚴謹的收費和審核體系,如何做到“精準遞交、高效獲批”,成為了我們律師樓工作的重中之重。移民局在提高審理速度的同時,對申請資料的規範性和支票金額的準確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幫助每一位客戶完美順應這項變化,本所移民部已經全面啟動了「零退件、零延誤」保障計畫: 第一,我們的文案團隊已經即時、全面地對接了移民局最新的 Form G-1055 費率查驗系統。由於不同類別的申請(如部分職業移民和非移民工作簽證)除了基本申請費和加急費外,還可能涉及特定的防欺詐費(Fraud Fee)或庇護支持費(Asylum Program Fee),我們的系統將針對每一位客戶的特定案件,計算出最絕對精準的組合金額。 第二,我們建立了極為嚴格的「三重複核機制」。從申請表格的版本、簽字的規範性,到支票或匯票(Money Order)的開具抬頭與金額,都將經過辦案助理、主管律師以及財務部門的三道交叉簽字確認。我們深知,在排期和身分維持瞬息萬變的今天,一次小小的退件都可能打亂客戶的全盤計畫。因此,我們用百分之百的嚴謹,將調漲後的規費徹底轉化為您案件快速通過的助推器。 規費的調整帶來了更充沛的行政資源,這意味著選擇加急服務的申請人將會享有比以往更穩定、更有效率的審理週期。我們律師大樓將一如既往地站在政策的最前沿,用卓越的專業度為您把關,確保您的每一分投資都轉化為早日獲批的喜悅! 美國移民法律瞬息萬變,面對種種新規等複雜挑戰,您需要一個真正可靠、經驗豐富的法律後盾。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深耕美國法律界 30 年,是拉斯維加斯與洛杉磯地區公認最權威、最值得信賴的律師團隊。我們憑藉著極高的案件成功率與深厚的專業底蘊,已成功協助無數家庭與個人安然度過各類移民危機,實現美國夢。此外,本所亦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以最大限度協助客戶提高考試通過率。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旗下擁有多名資深專業律師,業務範圍涵蓋廣泛。 除了專精庇護申請、工卡更新與遞解辯護等各類移民 (Immigration Law) 案件外,我們的頂尖法律服務更全面涵蓋: 無論您面臨何種法律挑戰,我們都是您最全面、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免責聲明:本文所提供的資訊僅供一般參考,非正式的法律建議,閱讀本文章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針對您具體的法律案件,請務必直接諮詢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團隊。

境內調整身分的“加分項”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近期,美國移民局(USCIS)發布了 I-485 境內調整身分(AOS)的最新審理指南。這項指南的推出,旨在進一步優化行政資源的配置,確保每份綠卡申請都能在最公平、最嚴謹的法律架構下獲得考量。移民局在指南中重申了對申請人綜合背景(即自由裁量權,Discretionary Factors)的關注。這不僅不是一個門檻的提高,相反,它為所有準備充分、合規守法的申請人提供了一個面向移民官全面展現自身優秀特質與社會價值的絕佳舞台。 在過去,許多申請人認為只要職業移民(I-140)或親屬移民(I-130)資格申請獲得批准,隨後的 I-485 境內調整身份就只是一個單純的「程序性步驟」。而最新的審理趨勢表明,移民局正致力於倡導一種更全面、更立體(Totality of the Circumstances)的審查機制。移民局鼓勵官員在做裁決時,不僅要看申請人是否滿足了字面上的法律硬性指標,更要綜合評估申請人在美期間的整體表現以及對美國社會帶來的積極正面影響。 為了積極配合移民局這一更透明、規範的審理趨勢,我們律師大樓的移民部團隊已經率先升級了辦案標準,化被動為主動,為您量身定制了一套「全方位加分策略」: 首先,我們將協助您深入挖掘並打造全方位的「正向材料證明(Positive Equities)」。一份優秀的 I-485 申請包裹,現在不僅包含常規的表格和體檢報告,更應當是一份優秀的個人在美履歷展示。我們將指導您收集並整理在美期間的良好信用記錄、按時足額納稅證明(Tax Transcripts)、良好的社區參與度、志工服務經驗、甚至雇主出具的不可或缺性推薦信。這些資料將化為紮實的證據鏈,讓移民官在審閱您的捲宗時,能清晰、快速地感受到您對社區和社會的建設性貢獻,從而做出積極且迅速的批准決定。 其次,對於頻繁在中美之間往返,或在非移民簽證(如 B1/B2、F-1 等)轉換綠卡身份的過程中存在時間節點的申請人,我們律師團隊會以極具前瞻性的視角,為您做好“預謀意圖(Preconceived Intent)”的合規梳理。我們會確保您的每一次入境、每一次身分轉換都完全符合移民局對非移民意圖與移民意圖的最新合規要求,讓您的申請過程既符合法律邏輯,又充滿說服力。 最後,我們律師樓重在為您規劃最優路徑。無論是選擇更穩健的境內 I-485 調整,還是選擇高效連接母國資源的領事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我們都會基於移民局最新的審理速度和政策走向,結合您的家庭與職業現狀,為您計算出一條最高效、最安心的綠卡之路。政策的改變帶來了規範,而規範帶來了更高的可預測性。讓我們攜手利用新政策的透明度,為您的美國夢想奠定最堅實、最合規的基石! 美國移民法律瞬息萬變,面對種種新規等複雜挑戰,您需要一個真正可靠、經驗豐富的法律後盾。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深耕美國法律界 30 年,是拉斯維加斯與洛杉磯地區公認最權威、最值得信賴的律師團隊。我們憑藉著極高的案件成功率與深厚的專業底蘊,已成功協助無數家庭與個人安然度過各類移民危機,實現美國夢。此外,本所亦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以最大限度協助客戶提高考試通過率。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旗下擁有多名資深專業律師,業務範圍涵蓋廣泛。 除了專精庇護申請、工卡更新與遞解辯護等各類移民 (Immigration Law) 案件外,我們的頂尖法律服務更全面涵蓋: 無論您面臨何種法律挑戰,我們都是您最全面、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免責聲明:本文所提供的資訊僅供一般參考,非正式的法律建議,閱讀本文章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針對您具體的法律案件,請務必直接諮詢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團隊。

庇護工卡審批規則恢復30天期限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2026年7月21日,美國國土安全部(簡稱DHS)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發布了一份更正修正案(Correcting Amendment),恢復了一項因起草失誤而意外刪除的重要規定——庇護申請人工卡申請的30天審理期限。對於正在等待工作許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簡稱EAD)的庇護申請人,以及代理相關案件的移民律師來說,這項修正具有重要意義。 事情要追溯到2026年4月29日。當時,DHS發布了一項臨時最終規則(Interim Final Rule),落實《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中的移民收費改革,包括:新增I-94入境記錄收費;新設年度庇護費(Annual Asylum Fee,AAF);I-589庇護申請需繳交不可退還的申請費;調整TPS(臨時保護身份)工卡有效期限等。由於此次法規修改涉及多個章節,在重新整理法規條文時,一項長期存在的重要規定被意外遺漏。 根據原有法規(8 CFR 208.7(a)(1)),對於尚未被拒絕的庇護申請,USCIS在收到首次工卡申請後,原則上應在30天內作出批准或拒絕決定。當然,這項規定仍受到另一項法律限制:即使USCIS批准工卡,申請人在遞交I-589滿180天之前,也不能正式獲得工作許可。也就是說:180天是法律規定的最早發卡時間;30天則是USCIS處理工卡申請的審理期限。多年來,這30天期限一直是保障庇護申請人權益的重要規定,避免申請人長期無限期等待。然而,在今年4月的新規中,由於法規重新編排,這一句關於30天審理期限的規定竟然被意外刪除了。 DHS表示,這只是法規起草過程中的技術性錯誤,並非政策本身改變。 此次更正修正案重新增加了8 CFR 208.7(a)(1)(v)條款,正式恢復30天審理期限。同時,新規定增加了一個細節:過去法規只提到庇護申請被拒絕(Denied)的情況,而此次修正增加了被退件(Rejected)這一情形。這是因為4月實施的新收費制度規定,如果申請人未繳納年度庇護費(AAF),其I-589申請可能直接被退件(Rejected),而不是進入正式拒絕程序。因此,DHS同步明確:如果庇護申請因未繳納AAF而被退件,與之對應的工卡申請也將無法繼續審理,而不會處於法律上的「灰色地帶」。 雖然此次更正於2026年7月21日正式發布並立即生效,但DHS特別說明:這項修正具有追溯效力(Retroactive Effect)。 DHS並不是恢復了一項新的規定,而是確​​認這項規定從未真正失效。對於2026年5月29日至7月21日期間提交工卡申請的庇護申請人來說,這意味著30天審理期限仍然適用。 DHS同時表示,在實際操作中,USCIS在這段期間也一直依照30天標準優先處理相關申請,並未因為法規文字遺漏而改變核准方式。 根據《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APA),聯邦政府制定新法規通常需要經過:發布擬議規則;公開徵求意見;最終規則公佈後至少等待30天生效。但此次DHS並未經過上述程序,而是直接生效。原因在於,DHS引用了APA中的「Good Cause(正當理由)例外」。此做法在美國行政法實務中較為常見。 值得關注的是,DHS今年2月其實也提出了另一項建議規則。該提案計劃將目前的30天工卡審理期限延長至180天。該提案已於2026年4月結束公眾意見徵集,目前USCIS仍在審查各方回饋,尚未公佈最終決定。因此,這次7月發布的更正修正案並不意味著30天期限永久固定不變,它只是恢復現行法規,在新的提案完成之前繼續適用。未來,如果DHS最終採納2月提案,庇護申請人工卡的審理期限仍可能調整為180天。 此次修正不僅明確了首次工卡申請30天審理期限繼續有效,也進一步理清了新年度庇護費(AAF)與工卡審批之間的銜接規則。對於庇護申請人而言,及時了解這些看似細微的法規調整同樣重要。美國移民政策的許多關鍵變化,往往並非來自重大政策發布,而是隱藏在《聯邦公報》的技術修訂和法規細節之中。 美國移民法律瞬息萬變,面對種種新規等複雜挑戰,您需要一個真正可靠、經驗豐富的法律後盾。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深耕美國法律界 30 年,是拉斯維加斯與洛杉磯地區公認最權威、最值得信賴的律師團隊。我們憑藉著極高的案件成功率與深厚的專業底蘊,已成功協助無數家庭與個人安然度過各類移民危機,實現美國夢。此外,本所亦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以最大限度協助客戶提高考試通過率。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旗下擁有多名資深專業律師,業務範圍涵蓋廣泛。 除了專精庇護申請、工卡更新與遞解辯護等各類移民 (Immigration Law) 案件外,我們的頂尖法律服務更全面涵蓋: 無論您面臨何種法律挑戰,我們都是您最全面、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免責聲明:本文所提供的資訊僅供一般參考,非正式的法律建議,閱讀本文章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針對您具體的法律案件,請務必直接諮詢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團隊。

EB-5投資策略分析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自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RIA)實施以來,農村計畫(Rural TEA)因享有優先審批優勢,迅速成為EB-5市場的新熱點。但隨著美國政府最新數據公佈,一個問題開始受到關注:農村計畫一定比城市高失業地區(High-Unemployment TEA)更有優勢嗎?答案並非如此簡單。 排期看的不是申請人數,而是核准人數。很多人認為,申請人數越多,越容易出現排期(Retrogression)。其實,美國國務院決定是否設定排期,依據的是已經具備簽證資格的人數,而不是遞交了多少份I-526E申請。只有I-526E獲批,並進入領事處理或I-485調整身分程序後,申請人才會進入簽證需求統計。因此,即使某一類別積壓了大量申請,只要USCIS尚未批准,簽證公告牌仍可能保持Current。 為什麼農村計畫可能率先出現排期?目前,高失業地區項目仍佔多數申請,但USCIS對農村計畫實施優先審理。這意味著,大量農村案件已經獲批,而許多城市計畫仍停留在等待審批階段。因此,短期來看,農村類別反而更有可能先出現排期;而城市計畫雖然申請人數較多,卻可能因為審核速度較慢,繼續維持Current。這也是為什麼”申請更多”與”先排期”並不一定劃等號。 比專案類型更重要的是I-956F 相較於農村或城市,投資人更應關注計畫是否已獲得I-956F批准。根據USCIS最新規則,在項目I-956F獲批前,投資人的I-526E通常不會進入正式審理。也就是說,沒有I-956F,再好的專案優勢也無法體現。對於農村計畫來說,I-956F獲批後可以進入優先審批通道;而城市計畫雖然也能開始審理,但仍需排隊等待。因此,I-956F是否獲批,往往比專案屬於哪個類別更關鍵。 為什麼中國和印度投資人影響最大? 美國實施每國簽證配額限制,因此中國和印度申請人更容易受到排期影響,而其他國家目前大多仍維持Current。不過,隨著預留簽證類別逐漸消耗,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未來仍有機會進入普通配額(Unreserved)繼續排隊,因此農村計畫與城市計畫的等待時間差距,未必會一直保持現在的水平。 身在美國,優勢更明顯 如果申請人已經在美國,且簽證類別保持開放,可以同時遞交I-526E和I-485,申請工作許可(EAD)和旅行證(Advance Parole)。即使之後出現排期,也可以繼續合法工作和生活,等待綠卡批准。相較之下,境外申請人只能等待簽證名額開放,不確定性更高。 投資人真正該關注什麼? 對中國和印度投資人來說,選擇農村項目還是城市項目,並沒有絕對答案。比起專案類別,更值得關注的是:專案是否已獲得I-956F批准;專案的開發商和就業創造能力是否可靠;自己的優先日未來可能面臨怎樣的排期。 農村計畫目前擁有審批速度優勢,但未來也可能率先出現排期;城市計畫審批較慢,卻未必最早受到配額限制。因此,與其只關注”農村或城市”,不如綜合評估專案品質、審核進度和自身申請時間。對於符合資格的投資人來說,儘早遞交申請,往往比等待市場變化更重要。 美國移民法律瞬息萬變,面對種種新規等複雜挑戰,您需要一個真正可靠、經驗豐富的法律後盾。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深耕美國法律界 30 年,是拉斯維加斯與洛杉磯地區公認最權威、最值得信賴的律師團隊。我們憑藉著極高的案件成功率與深厚的專業底蘊,已成功協助無數家庭與個人安然度過各類移民危機,實現美國夢。此外,本所亦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以最大限度協助客戶提高考試通過率。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旗下擁有多名資深專業律師,業務範圍涵蓋廣泛。 除了專精庇護申請、工卡更新與遞解辯護等各類移民 (Immigration Law) 案件外,我們的頂尖法律服務更全面涵蓋: 無論您面臨何種法律挑戰,我們都是您最全面、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免責聲明:本文所提供的資訊僅供一般參考,非正式的法律建議,閱讀本文章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針對您具體的法律案件,請務必直接諮詢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團隊。

EB-5新規出爐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等待四年多,美國EB-5產業終於迎來了《EB-5改革與誠信法案》(RIA)的實施細則。 2026年7月2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正式發布EB-5擬議實施規則(NPRM),全文長達358頁。這意味著,自2022年RIA生效以來,業界一直期待的具體執行標準終於浮出水面。不過,這份規則帶來的不僅是“明確”,還有不少新的挑戰。 目前公佈的只是擬議規則,並非最終法規。依照正常程序,DHS將先徵求公眾意見,再對規則進行修改,預計最快也要到2027年中左右才可能正式實施。雖然DHS曾提出,EB-5涉及外國投資,可能適用《行政程序法》中“外交事務例外”,從而縮短規則生效時間,但這一法律依據存在較大爭議,因此業內普遍認為,新規仍將按照正常程序推進。 這次新規最受關注的內容,就是Bridge Financing(過橋融資)。根據擬議規則,如果專案先期貸款最終由EB-5資金償還,那麼透過該貸款創造的就業,將不能再計入EB-5就業創造數量。這項變更將影響大量房地產開發案。過去,許多EB-5計畫都會先利用銀行貸款或其他短期融資啟動建設,待EB-5資金募集完成後再償還貸款。這種做法不僅幫助專案盡快動工,也降低了等待投資人資金到位所帶來的時間風險。 近年來,許多EB-5申請人在補件通知(RFE)中已經感受到USCIS對Bridge Financing越來越嚴格。 USCIS認為,如果真正創造就業的是最初取得的貸款,而EB-5資金只是後來用於償還貸款,那麼創造就業的原因並不是EB-5投資。換句話說,USCIS強調所謂的**「But For」原則**——如果沒有EB-5資金,這些工作是否仍然會產生?如果答案是“會”,那麼這些就業就不能歸功於EB-5資金。不過,從商業融資角度來看,這一觀點並非毫無爭議。真正意義上的Bridge Loan,本身就是為了等待未來永久融資(包括EB-5資金)而設立的臨時融資。如果沒有未來EB-5資金作為退出機制,貸款機構往往不會提供這筆資金。因此,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真正的問題不是Bridge Financing本身,而是過去部分計畫將普通貸款包裝成Bridge Loan,導致制度被濫用。 值得注意的是,DHS並未完全關閉Bridge Financing的大門,而是在擬議規則中公開徵求意見:是否應限制Bridge Financing,而不是全面禁止。例如,可以要求:Bridge Loan必須用於符合EB-5要求的專案成本;在融資時明確屬於臨時融資,並預先確定未來資金來源;EB-5資金只能償還真正用於專案建設的貸款本金;對貸款期限和可替代金額設定合理限制。 不少區域中心和開發商關心,現在提交I-956F專案申請是否還能適用現行標準。從擬議規則來看,新規原則上適用於生效後遞交的申請,因此提前提交I-956F具有一定意義。但要注意的是,投資人最終遞交的是I-526E申請。如果I-526E是在新規生效後提交,USCIS是否會依照新規則重新審查,目前仍沒有明確答案。 除了Bridge Financing之外,本次擬議規則還有幾項值得關注:一,是提高投資門檻,高就業地區(High Employment Area)的最低投資額擬提高至140萬美元。二,是加強資訊保密要求,部分專案資料可能不得向投資人揭露,這與美國證券法的資訊揭露要求是否衝突,仍有待進一步觀察。三,是收緊資金再部署(Redeployment)規則,區域中心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資金再投資,違規可能面臨嚴厲處罰,甚至被終止資格。四,是加強監管,未來項目將面臨更嚴格的績效審計及檔案保存要求,違規最高可被處以募集資金10%的行政處罰。 雖然目前仍未正式生效,但可以預見,未來EB-5專案在融資結構、專案設計、合規管理等方面都將迎來新的挑戰。對投資人而言,現在正是密切關注政策變化、做好投資規劃的重要時期;對於區域中心和專案方來說,則應充分利用公眾意見徵集階段,積極向DHS提出建議,爭取更加合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最終規則。 美國移民法律瞬息萬變,面對種種新規等複雜挑戰,您需要一個真正可靠、經驗豐富的法律後盾。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深耕美國法律界 30 年,是拉斯維加斯與洛杉磯地區公認最權威、最值得信賴的律師團隊。我們憑藉著極高的案件成功率與深厚的專業底蘊,已成功協助無數家庭與個人安然度過各類移民危機,實現美國夢。此外,本所亦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以最大限度協助客戶提高考試通過率。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旗下擁有多名資深專業律師,業務範圍涵蓋廣泛。 除了專精庇護申請、工卡更新與遞解辯護等各類移民 (Immigration Law) 案件外,我們的頂尖法律服務更全面涵蓋: 無論您面臨何種法律挑戰,我們都是您最全面、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免責聲明:本文所提供的資訊僅供一般參考,非正式的法律建議,閱讀本文章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針對您具體的法律案件,請務必直接諮詢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團隊。

國土安全部撤銷「公共負擔」新規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美國移民政策再次迎來重要調整。近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宣布,正式撤銷Biden政府於2022年實施的「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最終規則,並恢復移民官在審核綠卡、移民簽證及身份調整(I-485)申請時更廣泛的自由裁量權。新規將於2026年9月18日正式生效。對於計劃申請綠卡或調整身份的人來說,這項變化值得重點關注。 什麼是「公共負擔」? 「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並非新政策,而是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NA)長期存在的一項規定。簡單來說,如果移民官認為申請人在未來可能主要依賴政府福利來維持生活,就可能以「公共負擔」為由拒絕其移民申請。不過,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哪些情況一定構成公共負擔,而是要求移民官結合申請人的整體狀況來判斷。因此,不同政府對於此標準的解釋和執行方式一直有所不同。 這次最大的改變是什麼? 2022年,Biden政府推出的新規大幅縮減了公共負擔的審查範圍。一般情況下,Medicaid(醫療補助)、SNAP(食品券)以及多數住房補助,不會成為認定公共負擔的重要依據。 而此次DHS撤銷2022年規則後,USCIS將恢復更全面的個案審查。未來,移民官可以綜合考慮申請人的:年齡和健康狀況;家庭狀況;收入、資產及財務資源;教育背景、職業技能和工作經歷;是否具備經濟自給自足能力(Self-Sufficiency);曾經或目前領取公共福利等情況。需要強調的是,新規並沒有公佈新的“禁止領取福利清單”,而是恢復法律一直要求的“整體情況審查(Totality of the Circumstances)”原則,也就是說,移民官在個案中的裁量空間將有所增加。 對申請人有什麼影響?對於大多數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來說,這次政策調整並不意味著申請一定會受到影響。但如果申請人的經濟狀況較複雜,曾領取部分政府福利,或收入、資產證明不足,就應更加重視申請資料的準備,必要時提前尋求專業法律意見。此外,2026年9月18日新規生效後,USCIS也將啟用新版I-485《調整身分申請表》。屆時,無論在網路上遞交或郵寄申請,舊版I-485將不再被接受。計劃在9月前後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及時確認所使用的是最新版表格,以免因版本錯誤而被退件。 為什麼公共負擔政策總是在改變?近年來,公共負擔一直是美國移民政策變化最頻繁的領域之一。 Trump第一任政府曾擴大公共負擔的適用範圍;Biden政府隨後撤銷相關政策,並於2022年發布新的最終規則;如今,Trump政府再次廢除2022年規則,恢復更廣泛的審查標準。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變化並非國會修改法律,而是行政部門依據同一部《移民與國籍法》,調整具體執行方式。因此,未來不同政府仍可能根據政策方向,對公共負擔標準做出新的解釋。 申請人現在該怎麼做?對於近期準備申請綠卡或調整身分的人,建議重點關注以下幾點:關注9月18日新規正式生效時間;遞交申請前確認使用USCIS最新版本的I-485表格;如曾領取政府福利或家庭經濟情況較複雜,建議提前諮詢專業移民律師;持續關注USCIS發布的最新政策和申請指南。 這次DHS撤銷2022年公共負擔規則,最大的變化在於恢復了移民官更廣泛的綜合裁量權。未來,申請人的經濟能力、家庭狀況、健康狀況及整體自給能力,都可能成為審核的重要參考因素。對於絕大多數申請人而言,無需過度擔憂。相較於猜測政策變化,更重要的是根據最新規定,提前準備完整、真實的申請資料,並合理規劃申請時間。及時掌握政策動態,才能更從容地應對綠卡申請過程中的各種變化。 美國移民法律瞬息萬變,面對種種新規等複雜挑戰,您需要一個真正可靠、經驗豐富的法律後盾。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深耕美國法律界 30 年,是拉斯維加斯與洛杉磯地區公認最權威、最值得信賴的律師團隊。我們憑藉著極高的案件成功率與深厚的專業底蘊,已成功協助無數家庭與個人安然度過各類移民危機,實現美國夢。此外,本所亦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以最大限度協助客戶提高考試通過率。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旗下擁有多名資深專業律師,業務範圍涵蓋廣泛。 除了專精庇護申請、工卡更新與遞解辯護等各類移民 (Immigration Law) 案件外,我們的頂尖法律服務更全面涵蓋: 無論您面臨何種法律挑戰,我們都是您最全面、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免責聲明:本文所提供的資訊僅供一般參考,非正式的法律建議,閱讀本文章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針對您具體的法律案件,請務必直接諮詢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團隊。

美國移民局擬上調入籍申請費用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成為美國公民,是許多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在美國生活的重要目標。近期,美國移民局(USCIS)公佈了一項收費調整提案,計劃提高入籍入籍申請(Form N-400)及相關申請的費用。雖然該提案尚未正式生效,但已引起廣泛關注。 N-400申請費用擬大幅上漲 目前,N-400申請費用為:線上申請:710美元;紙本申請:760美元。 根據提案,費用將調整為:線上申請:1,280美元;紙本申請:1,330美元。 此外,申請人如對入籍決定申請行政複審(Form N-336),費用也將由目前的780美元(線上)和830美元(紙本),分別提高至1,425美元和1,475美元。同時,USCIS也提議取消現行的低收入減費(Reduced Fee)及部分費用豁免(Fee Waiver)政策。不過,符合資格的美國軍人及相關服役人員仍可繼續享有費用豁免。 為什麼調整收費? USCIS是一家主要依靠申請費維持運作的聯邦機構,其經費主要來自各類移民申請費用,而非國會撥款。這些費用用於案件審理、背景調查、生物資訊收集、安全審查、面試安排及客戶服務等工作。USCIS表示,近年來隨著審查程序更加嚴格、案件處理成本不斷增加,目前的收費標準已難以覆蓋實際審理成本,因此提出調整費用,以維持入籍項目的長期穩定運作。 提案尚未生效,現行收費仍適用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此次收費調整目前仍屬於提案,並未正式實施。 根據法規程序,USCIS已啟動為期60天的公眾意見徵集(Public Comment)階段。在此期間,公眾、律師及相關機構均可提交意見。 USCIS將在綜合評估後公佈最終規則,因此提案內容仍有可能發生調整。 在最終規則生效之前,現行收費和優惠政策繼續有效,包括:線上N-400申請費仍為710美元;符合資格者仍可申請低收入減費及費用豁免。因此,目前無需因為提案而暫停或延後入籍申請。 對綠卡持有者意味著什麼? 對於已經符合入籍條件,或即將符合申請資格的人來說,這次提案提醒大家重新規劃申請時間。如果未來收費正式提高,同樣的申請可能需要支付數百美元的額外費用。而在現行政策下遞交申請,不僅能適用目前的收費標準,也可能繼續享有減費或費用豁免政策(如符合資格)。成為美國公民後,申請人不僅可以參加聯邦、州和地方選舉,還可以為更多類別的親屬申請移民,申請部分僅限美國公民擔任的聯邦政府職位,持美國護照享受更加便利的國際旅行,並獲得更加穩定的法律身份保障。 儘早準備,把握當前政策窗口 一般而言,申請入籍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持有綠卡滿五年(或與美國公民結婚滿三年)、符合連續居住要求、具有良好道德品格、具備基本英語能力,並通過美國歷史及公民知識考試。如果您已經符合條件,現在正是整理申請資料、評估申請資格的好時機。如曾有長期離境、刑事記錄、稅務問題或其他複雜情況,建議在遞交申請前諮詢專業移民律師。雖然入籍申請費用未來可能會變化,但美國公民身分所帶來的權利、機會和長期保障並不會因此改變。對於已經計劃申請入籍的人來說,在現行收費標準仍然有效的情況下儘早遞交申請,或許是值得認真考慮的選擇。 美國移民法律瞬息萬變,面對種種新規等複雜挑戰,您需要一個真正可靠、經驗豐富的法律後盾。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深耕美國法律界 30 年,是拉斯維加斯與洛杉磯地區公認最權威、最值得信賴的律師團隊。我們憑藉著極高的案件成功率與深厚的專業底蘊,已成功協助無數家庭與個人安然度過各類移民危機,實現美國夢。此外,本所亦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以最大限度協助客戶提高考試通過率。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旗下擁有多名資深專業律師,業務範圍涵蓋廣泛。 除了專精庇護申請、工卡更新與遞解辯護等各類移民 (Immigration Law) 案件外,我們的頂尖法律服務更全面涵蓋: 無論您面臨何種法律挑戰,我們都是您最全面、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免責聲明:本文所提供的資訊僅供一般參考,非正式的法律建議,閱讀本文章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針對您具體的法律案件,請務必直接諮詢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團隊。

綠卡持有者出入境審查標準引發新關注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長期以來,美國綠卡(永久居民)持有者通常理解為:在合法身分有效的前提下,短期出境後返回美國時,一般會以永久居民身分順利入境。然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近期在 Blanche v. Lau 一案中的裁決,對相關入境審查程序作出了進一步說明,也為邊境執法實踐提供了新的司法指引。該案確認,在特定法定情形下,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可以在入境檢查過程中,將返美的永久居民視為「申請入境者(Applicant for Admission)」進行審查,而不是直接以永久居民身分完成入境。這項裁決進一步明確了入境審查中執法權與永久居民身分之間的適用邊界。 案件當事人 Muk Choi Lau 為長期美國永久居民,持有綠卡約20年。 2012年,因涉嫌銷售仿冒品而被刑事起訴,但案件在當時尚未最終審結,也未形成定罪結果。在案件審理期間,Lau曾短期返回中國探親。當其再次入境美國時,CBP官員對其未決刑事案件情況進行了例行詢問,並了解相關指控背景。在審查過程中,邊境官員依據當時掌握的信息,將其入境身份調整為“Parole(臨時准入)”,並收取其綠卡以進行進一步行政處理。隨後,該刑事案件繼續推進,並在後續程序中形成有罪認定。基於此結果,美國政府啟動移民法下的遣返程序,並適用相應的不可入境相關標準。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確認,邊境官員在入境審查階段採取的程序處理符合現行移民法架構。 根據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NA),合法永久居民(LPR)通常在再次入境時,以「返回居民」的身份接受審查,而非重新申請入境。此制度設計體現的是:永久居民在身分維持正常的情況下,其入境通常屬於身分延續,而非新申請過程。同時,法律也規定,在特定情況下,永久居民在入境時可能適用「申請入境者」的審查標準,例如:涉及法定不可入境情形的初步審查;存在特定刑事或移民法相關記錄;法律明確規定的例外類別。移民法中列明,永久居民在一般情況下享有較穩定的入境身份,但在部分法定例外情形下,入境處理方式可能不同,包括:長期離境超過法定期限;涉及特定刑事犯罪類別;在境外觸發不可入境條款;已處於移民執法程序之中;其他法定規定情形。 本案的核心爭議在於:邊境官員在入境檢查階段,應在何種證據標準下,將永久居民視為「申請入境者」。申請人一方認為,在未有最終刑事判決的情況下,應適用較高證明標準,以保障永久居民身分的穩定性。美國政府則認為,入境檢查屬於初步行政審查程序,其判斷標準與司法定罪標準不同。邊境官員可以基於當時可獲得的資訊進行初步分類,而最終是否符合不可入境標準,應由後續移民法庭程序確認。最高法院在判決中採納了政府的解釋,認為入境檢查與後續移民審理屬於不同階段,適用不同的程序標準。 從法律適用角度來看,該判決主要在以下方面具有參考意義:首先,進一步明確了入境檢查與移民法庭審理的程序分工。邊境官員在初步審查階段,可以依據法律授權對入境身分進行分類處理。其次,確認了「申請入境者」與「永久居民入境」在程序上的區分標準,有助於統一執法實務。對於絕大多數合法永久居民而言,正常的國際旅行仍然按照既有製度進行,不會受到影響。如涉及以下情況,建議在出行前進行適當法律評估:存在未決刑事案件或調查;既往有相關執法記錄;涉及複雜移民或身份歷史;長期離境或其他特殊情形。 整體而言,美國永久居民制度仍維持其穩定性與連續性,而入境審查機制則在既有法律架構下持續運作並不斷改進。對於永久居民而言,了解相關法律規定並合理規劃出行安排,有助於更順暢地適應不同的入境審查情境。 美國移民法律瞬息萬變,面對種種新規等複雜挑戰,您需要一個真正可靠、經驗豐富的法律後盾。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深耕美國法律界 30 年,是拉斯維加斯與洛杉磯地區公認最權威、最值得信賴的律師團隊。我們憑藉著極高的案件成功率與深厚的專業底蘊,已成功協助無數家庭與個人安然度過各類移民危機,實現美國夢。此外,本所亦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以最大限度協助客戶提高考試通過率。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旗下擁有多名資深專業律師,業務範圍涵蓋廣泛。 除了專精庇護申請、工卡更新與遞解辯護等各類移民 (Immigration Law) 案件外,我們的頂尖法律服務更全面涵蓋: 無論您面臨何種法律挑戰,我們都是您最全面、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免責聲明:本文所提供的資訊僅供一般參考,非正式的法律建議,閱讀本文章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針對您具體的法律案件,請務必直接諮詢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團隊。

I-539 身分轉換的財務證明黃金標準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對於目前身在美國、正在申請非移民身分延期或轉換(例如 B1/B2 旅遊簽證延期、B1/B2 轉 F-1 學生身分、或轉換為 H-4/L-2 等依親簽證)的申請人來說,Form I-539 的填寫是確保您在美合法居留的基石。近期,本所移民部在處理大量該類別申請時注意到,移民局對申請表格中 Part 4 關於「在美期間經濟支持來源(Financial Support)」的審查展現出了更加細緻和規範的趨勢。移民局近期對財務證明鏈的重視,其實際目的在於幫助申請人在申請的初期就規範好財務結構,從而更好地規避潛在的合規風險,確保大家的在美信用記錄始終保持完美無瑕。在 Form I-539 中,申請人需要向移民局清楚證明自己擁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在美期間能夠支付獨立的生活、學習或旅行開銷,且絕對不會佔用任何美國的公眾福利(Public Charge)。然而,在全球化數位辦公高度發展的今天,許多申請人在闡述自身資金來源時,往往容易陷入迷思。例如,有些申請人為了證明自己有源源不絕的人民幣收入,會選擇填寫自己在海外的遠距工作收入、持有的海外公司股份分紅或線上網店收入。雖然這些行為在中國完全合法,但在美國移民局的合規視角下,只要申請人在進行上述勞動時的「物理位置」是在美國本土,這種遠距工作(Remote Work)就非常容易被界定為「未經授權的在美工作」。為了幫助廣大申請人完美繞過這條合規紅線,明晰規則、合規前行,我們律師樓的移民專家為您總結並製定了 I-539 財務證明的「黃金標準」:首先,最佳且最受移民局歡迎的財務證明方式,應是「純粹的個人前期靜態儲蓄(Personal Savings)」或「合法的海外家庭資產及直系親屬資助」。這種證明方式能夠清晰、無誤地向移民官傳達一個信號:您在美期間是一名純粹的旅遊者或學習者,享有完全的財務自主權,無需依賴任何在美產生的動態勞動收入。其次,我們律師團隊將為您量身撰寫嚴謹而積極的英文支持信(Support Letter)。我們會在信中為您規範句式與聲明,例如:“I am fully self-supported by my personal savings and existing overseas assets. I have always strictly complied with the terms of my non-immigrant status, and I will not engage最後,我們會協助您篩選並整理出最符合移民局審核標準的近期銀行流水單(Bank Statements)。我們將確保流水單上的資金充沛、金額穩定、沒有不明來源的大額突擊存款,用最直觀、最無可辯駁的財務數據打動移民官,讓您的 I-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