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與EB-5兩大路徑開啟美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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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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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Trump金卡簽證計畫」於2025年底推出,美國投資移民路徑首次在一代時間內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擴展」。這項全新項目,與長期穩健運作的EB-5投資移民項目並行發展,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樣化、更靈活的選擇。

2026年4月23日,美國商務部長 Howard Lutnick 在國會聽證會上宣布:金卡計畫已完成首例獲準。 「他們最近批准了一位申請人,目前還有數百人在排隊中。」這一里程碑意義重大——它表明該計畫不僅已經啟動,而且審批機制正在實際運轉,投資者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的路徑已真實可行。同時,EB-5計畫依然展現出強勁活力。數據顯示,2022年至2025年間共提交了13,520份I-526及I-526E申請,這一數字反映出全球投資者對美國市場持續而穩定的信心。

2025年9月19日,總統 Donald Trump 簽署行政命令,正式設立金卡簽證項目,由商務部牽頭,聯合國務院與國土安全部實施。計畫核心機制十分直接:個人向美國政府捐贈100萬美元(或企業出資200萬美元);即可申請EB-1A或EB-2類別,包括國家利益豁免(NIW)。申請透過I-140G表格提交,處理費為15,000美元。本計畫於2025年12月正式上線。此外,還推出了更高階的「白金卡」選項(500萬美元),提供更靈活的居留安排,目前處於候補階段。專案一推出便吸引了約1萬名投資者預先登記。如今首例獲批的出現,標誌著這項設想正逐步落地。金卡計畫最大的亮點在​​於其「確定性」和「簡潔性」:一旦獲批,即直接獲得永久綠卡,無需條件限制、無需後續申請。這種一步到位的結果,對於部分投資者來說極具吸引力。

儘管金卡計畫備受關注,但 EB-5投資移民計畫 並未受到衝擊,反而持續保持穩定成長。原因在於兩者本質不同:EB-5是一項投資項目,要求資金「有風險」地投入美國企業,並創造至少10個全職就業;投資者不僅獲得移民身份,還能參與美國經濟發展,並可能獲得投資回報。從成本結構來看,EB-5更具性價比:投資金額:80萬美元(目標就業區)或105萬美元;配偶及21歲以下子女可一同申請,無額外費用。相比之下,金卡按“人頭收費”,一個四口之家需支付400萬美元(且不可回收)。這一差距,使得EB-5對大多數家庭更具吸引力。此外,EB-5審批效率也在改善:I-526E平均核准時間約13.5個月;在優質專案(如已獲I-956F核准)中,拒簽率僅約3%;2026年9月30日「祖父條款」截止日期也進一步推動市場需求。

儘管EB-5適合大多數投資者,但金卡專案仍具備其獨特價值。 1. 更快的審批路徑,對於時間敏感的投資者(例如子女教育、商業機會等),金卡可能在數月內完成審批,相比EB-5更具速度優勢。 2. 無條件綠卡,EB-5申請人需先獲得兩年期“條件綠卡”,隨後提交I-829申請解除條件。 3. 嚴格但透明的資金審查,金卡同樣要求清晰的資金來源證明(合法收入、贈與、繼承等),並符合移民局標準。審查流程嚴謹,確保專案的合規性與公信力。目前全球投資移民市場競爭激烈:加勒比海國家:10萬–25萬美元;歐洲計畫:約25萬歐元起;土耳其:40萬美元房產;中東及亞太地區:多種層級選擇。然而,美國的優勢無可取代:全球最大經濟體;教育與創新資源領先;高品質生活與發展機會。金卡計畫的高定價,某種程度上反映的正是「美國本身」的價值。

金卡與EB-5並存,實際上為投資者提供了更豐富的選擇。

EB-5更適合:注重投資回報;預算相對有限;重視家庭整體成本;希望參與美國經濟發展。

金卡更適合:時間緊張;資金充足(可承擔不可回收成本);希望一步獲得永久綠卡;不希望經歷條件綠卡階段。 金卡計畫的推出,並未取代EB-5,反而為美國投資移民體系增加了一條新的路徑。這意味著:投資者不再只有“唯一選擇”,而是可以根據自身需求、時間規劃與財務狀況,做出更精準的決策。如今,實現「美國夢」的方式,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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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中的移民制度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在這個看似普通的九月週四,美國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簡稱BIA)在 Matter of Yajure Hurtado 案中作出裁定:任何未經檢查入境的移民,即便已經在美國生活多年,在移民案件審理期間將不再有資格申請保釋釋放。這項決定並非只是技術性調整,而是一場重大製度轉折。它讓移民拘留從“例外”變成“常態”,適用範圍覆蓋尋求庇護的人、已經在社區生活多年的居民,甚至與家庭緊密相連的父母或祖輩。然而,正是這樣的變化,也為社會各界提供了一個契機:重新檢視制度是否符合公平、透明與人道的價值,並透過法律挑戰和公眾參與推動改革。 在這項裁決出台之前,移民體系雖然存在不足,但大多數面對遞解程序的人仍有機會申請保釋。如果因「未經檢查入境」而被起訴(僅2024年就涉及176萬起案件中的超過100萬起),移民通常能夠向法官申請保釋聽證。雖然通過並不容易——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不會逃避或危害社會,即便如此,獲批率也不到一半。但至少有這樣的管道,家庭仍能在法律程序進行期間保持團聚。獲釋者需繳納平均約8,176美元的保釋金,雖然金額不低,卻意味著希望、意味著家庭與社區的維繫。 這起影響深遠的案件源自於一名Venezuela公民的經歷。他於2022年11月入境美國,後來獲得了臨時保護身分(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 簡稱TPS)。當國土安全部質疑其TPS身份並拘留他時,他主張自己在美國已居住三年,理應有資格申請保釋聽證。 BIA最終裁定:任何未經移民官員正式“准入”的人,都被視為“入境申請人”,適用更嚴格的邊境拘留規則,不再享有申請保釋的權利。這意味著:多數無證移民無論居住時間長短,都可能受到「必須拘留」的新規則約束。 雖然裁決影響廣泛,但法律專家和聯邦法院已經展開積極回應。事實上,數十個聯邦法院曾經否定過類似的解釋,指出邊境拘留規則應僅適用於口岸或邊境,而長期居住在美國的居民應適用不同的法律架構。目前,一個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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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旅遊政策帶來的機會與調整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2025年6月,Trump政府推出了一項新的旅行政策,引發了美國社會的廣泛關注。這項政策涵蓋來自19個國家的人員入境,設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也可能在未來進一步擴大。它不僅是一項單純的移民管理措施,更是一次深刻的政策調整,涉及家庭團聚、經濟發展、勞動市場甚至國際戰略合作。許多人將它視為挑戰,但換個角度來看,它也為美國社會帶來了重新審視移民制度、提升國家安全、推動經濟升級的重要機會。    這項政策可以說是近年來美國移民管理的重大調適。它透過差異化的管理方式,將受影響國家劃分為不同層級,體現出彈性與針對性。全面限制入境:包括Afghanistan, Chad, Republic of the Congo, Equatorial Guinea, Eritrea, Haiti, Iran, Libya, Myanmar, Somalia, Sudan和 Yemen在內的12個國家,目前受到較為嚴格的入境限制。政策設定的初衷是為了加強邊境安全、降低潛在風險,同時為未來的國際合作留出空間。部分限制入境:Burundi, C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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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新希望: I-601 豁免全解析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如果您或您的親人曾經與共產黨或其他極權政黨有過關聯,那麼在申請進入或留在美國時,可能會面臨嚴峻的移民挑戰。好消息是:美國移民法提供了一條合法途徑來幫助您—I-601 豁免申請。本文將為您全面解讀這項關鍵的移民救濟選擇。 《移民與國籍法》(INA)規定了多種可能導致個人被視為「不予准入」(inadmissible)的情形。其中之一,便是曾經加入或與共產黨、極權政黨或相關組織有聯繫的人。這對很多人來說,可能並非出於自願。例如,有些人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加入政黨;有些人是因青少年組織或教育機會而被動成為成員。幸運的是,美國移民法承認並非所有政黨成員資格都代表對美國安全或價值觀的威脅。 I-601 豁免(豁免不予准入事由申請表),提供了一條法律機制,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豁免」這類限制。 申請人需要滿足三個基本前提條件:1. 具備合格的美國親屬。您必須與以下親屬之一保持緊密家庭關係:美國公民的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這一家庭紐帶能夠證明您與美國的緊密聯繫,也是豁免的重要基礎。 2. 符合「人道、家庭團聚或公共利益」標準。豁免的批准需要符合以下目的之一:人道主義原因:例如涉及犯罪受害者、虐待、人口販運等弱勢情況;家庭團聚:保護家庭完整,這是美國移民法的重要目標;公共利益:豁免能為社區或社會帶來正面貢獻。這項標準比許多其他移民豁免更寬鬆,因為它不要求申請人證明「極端困難」。 3. 證明自己不是安全威脅。申請人必須表明自己不會對美國安全構成威脅。這意味著您需要證明與間諜、恐怖主義或其他違法有害美國利益的活動無關。 即使滿足基本條件,獲批仍需移民官員的自由裁量決定。官員會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積極因素:與美國有緊密家庭紐帶;在社區中的貢獻與工作經歷;在美合法居住時間的長短;是否服過兵役;納稅記錄;良好的品行與聲譽。政黨關係的本質:移民官會特別關注:您加入政黨的原因與時間;實際參與程度;從中獲得了什麼利益;如何以及為何結束關係;是否認同或否認該政黨的反民主政策;是否對過去的經歷表示悔意。其他考慮:是否有犯罪記錄及改過自新;遵守移民法規的情況;是否參與社區服務;是否有證據顯示您擁護民主與美國價值觀。 成功的關鍵在於既滿足法律要求,又展現個人成長與家庭價值:如果您的黨籍只是像徵性、因就業需要或參與度極低,應提供詳盡的證明文件。許多成功案例正是因為申請人能夠證明自己並無實質政治參與。這可以透過:表達對過往經驗的悔意;證明支持民主制度的證據;積極參與美國社區事務;學習或工作中展現出的正面價值。雖然不要求“極端困難”,但說明如果豁免被拒將對家庭造成何種影響,會顯著增強說服力。 I-601 申請的提交時機取決於具體情況:移民簽證申請人:需等待領事官員因「不予准入」拒簽後再提交;身份調整申請人:可與 I-485 一併提交,或在收到補件通知後提交;遞解出境程序中:需根據移民法院的指示提交。處理時間因案而異,但若涉及緊急人道狀況、醫療危機或人身安全威脅,可申請加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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