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B-2簽證七國公民需繳保證金

Share This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
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為進一步提升簽證管理的透明度與執行力,美國國務院近日宣布一項新的簽證政策:自2025年起,來自七個非洲國家的公民在申請B-1/B-2商務及旅遊簽證時,需要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這項政策旨在減少簽證逾期停留現象,推動更有序、安全、可信賴的出入境體系建設。 2025年10月8日,美國國務院發佈公告,明確指出來自Mali、Mauritania、Sao Tome和Principe、Tanzania、Gambia、Malawi和Zambia七國的公民在申請B-1/B-2簽證時將適用保證金制度。這項措施分階段實施,以確保政策的平穩落實。其中,Gambia自2025年10月11日起執行;Malawi和Zambia自2025年8月20日起實施;而Mali、Mauritania、Sao Tome和Principe、Tanzania自10月23日起生效。這樣的分階段安排反映出美國政府在政策推進中對各國實際情況和執行節奏的細緻考量。

此保證金制度的實施有明確的法律基礎,主要依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21(g)(3)條及相關《臨時最終規則》。其製定參考了美國國土安全部發布的《2024財政年度出入境逾期停留報告》,該報告顯示部分國家的B-1/B-2簽證持有人存在較高的逾期停留比例。政策以數據為導向、以問題為切入點,反映了美國政府在移民與簽證管理上更科學、更精準的方向。透過大數據分析辨識風險國家,再結合法律機制設立保證金制度,既是監管的加強,也是體係自我修正與優化的一部分。

保證金金額與繳納方式。根據公告,申請人需繳納5,000美元、10,000美元或15,000美元不等的保證金。領事官員將在簽證面談中,根據申請人的旅行目的、個人情況與風險評估,確定具體金額。這樣的分級制度反映了「差異化管理」原則,既保障制度的公正性,也兼顧個人狀況。申請人需填寫國土安全部I-352表格,並透過美國財政部的Pay.gov官方系統完成付款。領事官員會提供專屬鏈接,申請人必須在獲得正式指示後方可繳款。公告特別提醒,不得透過第三方平台支付,以避免詐騙風險。繳納保證金僅為申請條件之一,簽證是否核准仍由領事官員依據多項標準綜合判斷。此項提醒強調了程序透明與簽證審查的獨立性,也幫助申請人合理預期。政策也規定,繳納保證金的簽證持有人須從指定的三個國際機場入境美國:Boston Logan國際機場(BOS);New York John F. Kennedy國際機場(JFK);Washington Dulles國際機場(IAD)。這項安排有助於加強出入境資訊核查,確保管理統一與記錄完整。雖然可能增加行程規劃的複雜性,但從制度角度來看,有助於減少出入境資料遺漏和身分核對失誤,從而保障申請人未來記錄的準確性。

保證金退還機制。若簽證持有人遵守簽證條款並按時離境,保證金將全額退還。以下三種情形皆可退還:按時離境;取得簽證但未使用入境;抵達美國口岸但被拒入境。申請人應妥善保留出入境紀錄與相關憑證,以便順利完成退款流程。違約判定與後果。若簽證持有人違反簽證條款或保證金協議,國土安全部可移交案件至美國移民局(USCIS)裁定。違約情形包括:逾期離境或未離境;申請調整身分(包括庇護申請)等。一旦確認違約,保證金將被沒收,且違約記錄可能影響未來簽證申請。這項規定在強化法律約束的同時,也鼓勵申請人合理規劃行程,維持良好的出入境信用紀錄。申請人建議:提前規劃資金與行程,預留充足時間辦理手續;嚴格遵守停留期限,建議提前離境避免風險;保存所有憑證(I-94、登機證、護照章等)以便退還;僅使用官方管道繳款,防範第三方詐騙;如實說明訪美目的,確保資料完整真實。 美國針對七國實施簽證保證金政策,是以「風險管理」和「誠信機制」為核心的製度創新。它旨在透過經濟約束與資料管理並行的方式,減少簽證滯留現象、提升系統公信力,並進一步推動出入境管理的透明化。這項政策的實施,再次提醒國際旅行者──合規出行、誠信守法,不僅是對目的國體制的尊重,更是自身信譽的最佳保障。

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需要專業的指導,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前,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執業三十年,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還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除入籍百題外,也輔導移民局公民申請表的內容及考試基本會話,以最大限度提高考試通過率。

Resources

Together, We Stand Strong

We’re here to be your guides through the ever-changing legal landscape.

拓展中的移民制度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在這個看似普通的九月週四,美國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簡稱BIA)在 Matter of Yajure Hurtado 案中作出裁定:任何未經檢查入境的移民,即便已經在美國生活多年,在移民案件審理期間將不再有資格申請保釋釋放。這項決定並非只是技術性調整,而是一場重大製度轉折。它讓移民拘留從“例外”變成“常態”,適用範圍覆蓋尋求庇護的人、已經在社區生活多年的居民,甚至與家庭緊密相連的父母或祖輩。然而,正是這樣的變化,也為社會各界提供了一個契機:重新檢視制度是否符合公平、透明與人道的價值,並透過法律挑戰和公眾參與推動改革。 在這項裁決出台之前,移民體系雖然存在不足,但大多數面對遞解程序的人仍有機會申請保釋。如果因「未經檢查入境」而被起訴(僅2024年就涉及176萬起案件中的超過100萬起),移民通常能夠向法官申請保釋聽證。雖然通過並不容易——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不會逃避或危害社會,即便如此,獲批率也不到一半。但至少有這樣的管道,家庭仍能在法律程序進行期間保持團聚。獲釋者需繳納平均約8,176美元的保釋金,雖然金額不低,卻意味著希望、意味著家庭與社區的維繫。 這起影響深遠的案件源自於一名Venezuela公民的經歷。他於2022年11月入境美國,後來獲得了臨時保護身分(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 簡稱TPS)。當國土安全部質疑其TPS身份並拘留他時,他主張自己在美國已居住三年,理應有資格申請保釋聽證。 BIA最終裁定:任何未經移民官員正式“准入”的人,都被視為“入境申請人”,適用更嚴格的邊境拘留規則,不再享有申請保釋的權利。這意味著:多數無證移民無論居住時間長短,都可能受到「必須拘留」的新規則約束。 雖然裁決影響廣泛,但法律專家和聯邦法院已經展開積極回應。事實上,數十個聯邦法院曾經否定過類似的解釋,指出邊境拘留規則應僅適用於口岸或邊境,而長期居住在美國的居民應適用不同的法律架構。目前,一個名為

Read More »

2025旅遊政策帶來的機會與調整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2025年6月,Trump政府推出了一項新的旅行政策,引發了美國社會的廣泛關注。這項政策涵蓋來自19個國家的人員入境,設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也可能在未來進一步擴大。它不僅是一項單純的移民管理措施,更是一次深刻的政策調整,涉及家庭團聚、經濟發展、勞動市場甚至國際戰略合作。許多人將它視為挑戰,但換個角度來看,它也為美國社會帶來了重新審視移民制度、提升國家安全、推動經濟升級的重要機會。    這項政策可以說是近年來美國移民管理的重大調適。它透過差異化的管理方式,將受影響國家劃分為不同層級,體現出彈性與針對性。全面限制入境:包括Afghanistan, Chad, Republic of the Congo, Equatorial Guinea, Eritrea, Haiti, Iran, Libya, Myanmar, Somalia, Sudan和 Yemen在內的12個國家,目前受到較為嚴格的入境限制。政策設定的初衷是為了加強邊境安全、降低潛在風險,同時為未來的國際合作留出空間。部分限制入境:Burundi, Cuba,

Read More »

移民新希望: I-601 豁免全解析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如果您或您的親人曾經與共產黨或其他極權政黨有過關聯,那麼在申請進入或留在美國時,可能會面臨嚴峻的移民挑戰。好消息是:美國移民法提供了一條合法途徑來幫助您—I-601 豁免申請。本文將為您全面解讀這項關鍵的移民救濟選擇。 《移民與國籍法》(INA)規定了多種可能導致個人被視為「不予准入」(inadmissible)的情形。其中之一,便是曾經加入或與共產黨、極權政黨或相關組織有聯繫的人。這對很多人來說,可能並非出於自願。例如,有些人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加入政黨;有些人是因青少年組織或教育機會而被動成為成員。幸運的是,美國移民法承認並非所有政黨成員資格都代表對美國安全或價值觀的威脅。 I-601 豁免(豁免不予准入事由申請表),提供了一條法律機制,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豁免」這類限制。 申請人需要滿足三個基本前提條件:1. 具備合格的美國親屬。您必須與以下親屬之一保持緊密家庭關係:美國公民的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這一家庭紐帶能夠證明您與美國的緊密聯繫,也是豁免的重要基礎。 2. 符合「人道、家庭團聚或公共利益」標準。豁免的批准需要符合以下目的之一:人道主義原因:例如涉及犯罪受害者、虐待、人口販運等弱勢情況;家庭團聚:保護家庭完整,這是美國移民法的重要目標;公共利益:豁免能為社區或社會帶來正面貢獻。這項標準比許多其他移民豁免更寬鬆,因為它不要求申請人證明「極端困難」。 3. 證明自己不是安全威脅。申請人必須表明自己不會對美國安全構成威脅。這意味著您需要證明與間諜、恐怖主義或其他違法有害美國利益的活動無關。 即使滿足基本條件,獲批仍需移民官員的自由裁量決定。官員會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積極因素:與美國有緊密家庭紐帶;在社區中的貢獻與工作經歷;在美合法居住時間的長短;是否服過兵役;納稅記錄;良好的品行與聲譽。政黨關係的本質:移民官會特別關注:您加入政黨的原因與時間;實際參與程度;從中獲得了什麼利益;如何以及為何結束關係;是否認同或否認該政黨的反民主政策;是否對過去的經歷表示悔意。其他考慮:是否有犯罪記錄及改過自新;遵守移民法規的情況;是否參與社區服務;是否有證據顯示您擁護民主與美國價值觀。 成功的關鍵在於既滿足法律要求,又展現個人成長與家庭價值:如果您的黨籍只是像徵性、因就業需要或參與度極低,應提供詳盡的證明文件。許多成功案例正是因為申請人能夠證明自己並無實質政治參與。這可以透過:表達對過往經驗的悔意;證明支持民主制度的證據;積極參與美國社區事務;學習或工作中展現出的正面價值。雖然不要求“極端困難”,但說明如果豁免被拒將對家庭造成何種影響,會顯著增強說服力。 I-601 申請的提交時機取決於具體情況:移民簽證申請人:需等待領事官員因「不予准入」拒簽後再提交;身份調整申請人:可與 I-485 一併提交,或在收到補件通知後提交;遞解出境程序中:需根據移民法院的指示提交。處理時間因案而異,但若涉及緊急人道狀況、醫療危機或人身安全威脅,可申請加快處理。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