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民權面臨關鍵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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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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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150多年裡,美國一直遵循一個簡單而明確的原則:只要出生在美國土地上,就自動成為美國公民。1868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明確確立了這項保障,而美國最高法院也在128年前再次確認了這項原則的效力。然而,如今這項根本原則再次被提交至最高法院審理,其結果可能對數百萬在美國出生的兒童產生深遠影響。目前案件 Trump v. Barbara 正在審理是否應當限制甚至取消出生公民權。Trump政府認為,這項權利被「過度適用」於非公民子女。目前口頭辯論已經展開,預計法院將在本任期結束前作出裁決。根據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和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的預測,如果出生公民權被取消,到2045年將有約480萬名兒童無法獲得美國國籍,平均每年約25.5萬人。來自Center for Law and Social Policy的Wendy Cervantes指出:“出生公民權對兒童福祉至關重要,它幫助確保所有在美國出生的孩子都能站在相對公平的起點上,擁有發展的機會。”

公立教育:機會的關鍵入口。這種「起點公平」在很大程度上是透過公立學校實現的。學校不僅是孩子學習知識、建立社交關係的地方,也是許多家庭獲得免費餐點、心理健康支援、殘障服務以及基礎醫療資源的重要管道。目前,保障移民子女接受教育權利的法律基礎來自1982年的Plyler v. Doe判例。判決明確規定:無論移民身分如何,所有兒童都有權利接受免費的K-12基礎教育。這項裁決源自於當年Texas試圖拒絕為無證移民子女提供教育經費,甚至向其收取學費。最終,移民學生透過訴訟勝訴,確立了這項重要權利。正如Cervantes所說:「最高法院當時認識到,如果剝奪兒童接受基礎教育的權利,將在社會中製造一個永久性的弱勢階層。」目前,這項法律仍然有效,孩子們依然可以上學。但現實環境正在變得更加複雜。

來自National Newcomer Network的Alejandra Vázquez Baur表示,移民執法在校園週邊的加強,已經給家庭帶來壓力,而出生公民權的不確定性可能進一步加劇這種情況。此外,一些政策倡議也正在推動改變現狀。例如Heritage Foundation提出限制無證移民子女接受公立教育,並建議挑戰Plyler判例。有些州(如Tennessee)甚至提出立法,要求學校記錄學生的移民身份,或限制入學資格。

現實影響:出勤率與心理壓力。即使法律尚未改變,現實中的影響已經開始顯現。在2025年初Central Valley, California的移民執法行動後,研究顯示學生缺席率上升了22%。在Minnesota,一些學區報告缺勤率增加了20%至40%。 New York University教育政策教授Sophia Rodriguez指出,移民家庭普遍感受到「持續的恐懼、焦慮和壓力」。如果出生公民權發生變化,這種心理負擔可能會進一步擴大。

殘障兒童:面臨更大挑戰。對許多移民家庭來說,學校不僅是教育機構,更是取得公共服務的主要管道,尤其是身心障礙兒童服務。根據殘疾人教育法案(IDEA),所有殘障兒童都有權接受“適當的免費公共教育”,這項權利不受移民身份影響。然而,資金來源卻可能受到影響。學校大量依賴Medicaid來支付語言治療、物理治療等服務費用。該計畫涵蓋約一半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Kaiser Family Foundation數據顯示,每年有40億至60億美元的Medicaid資金流向學校。

高等教育:更高的門。K-12教育的保護並不延伸到大學階段。無證學生雖然可以上大學,但無法獲得聯邦助學金或貸款。在部分州(如Georgia、Alabama),無證學生甚至無法進入某些公立大學,或必須支付更高的外州學費。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公共政策教授Caitlin Patler指出,這使得無證學生幾乎無法負擔高等教育費用。

可以預見,最高法院的裁決不僅關乎「國籍」這個法律概念,更關係到孩子們是否能夠順利接受教育、獲得醫療資源、追求高等教育夢想。這項決定的意義,將遠遠超出法律文本本身,影響無數家庭的未來軌跡。

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需要專業的指導,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前,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執業三十年,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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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中的移民制度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在這個看似普通的九月週四,美國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簡稱BIA)在 Matter of Yajure Hurtado 案中作出裁定:任何未經檢查入境的移民,即便已經在美國生活多年,在移民案件審理期間將不再有資格申請保釋釋放。這項決定並非只是技術性調整,而是一場重大製度轉折。它讓移民拘留從“例外”變成“常態”,適用範圍覆蓋尋求庇護的人、已經在社區生活多年的居民,甚至與家庭緊密相連的父母或祖輩。然而,正是這樣的變化,也為社會各界提供了一個契機:重新檢視制度是否符合公平、透明與人道的價值,並透過法律挑戰和公眾參與推動改革。 在這項裁決出台之前,移民體系雖然存在不足,但大多數面對遞解程序的人仍有機會申請保釋。如果因「未經檢查入境」而被起訴(僅2024年就涉及176萬起案件中的超過100萬起),移民通常能夠向法官申請保釋聽證。雖然通過並不容易——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不會逃避或危害社會,即便如此,獲批率也不到一半。但至少有這樣的管道,家庭仍能在法律程序進行期間保持團聚。獲釋者需繳納平均約8,176美元的保釋金,雖然金額不低,卻意味著希望、意味著家庭與社區的維繫。 這起影響深遠的案件源自於一名Venezuela公民的經歷。他於2022年11月入境美國,後來獲得了臨時保護身分(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 簡稱TPS)。當國土安全部質疑其TPS身份並拘留他時,他主張自己在美國已居住三年,理應有資格申請保釋聽證。 BIA最終裁定:任何未經移民官員正式“准入”的人,都被視為“入境申請人”,適用更嚴格的邊境拘留規則,不再享有申請保釋的權利。這意味著:多數無證移民無論居住時間長短,都可能受到「必須拘留」的新規則約束。 雖然裁決影響廣泛,但法律專家和聯邦法院已經展開積極回應。事實上,數十個聯邦法院曾經否定過類似的解釋,指出邊境拘留規則應僅適用於口岸或邊境,而長期居住在美國的居民應適用不同的法律架構。目前,一個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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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旅遊政策帶來的機會與調整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2025年6月,Trump政府推出了一項新的旅行政策,引發了美國社會的廣泛關注。這項政策涵蓋來自19個國家的人員入境,設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也可能在未來進一步擴大。它不僅是一項單純的移民管理措施,更是一次深刻的政策調整,涉及家庭團聚、經濟發展、勞動市場甚至國際戰略合作。許多人將它視為挑戰,但換個角度來看,它也為美國社會帶來了重新審視移民制度、提升國家安全、推動經濟升級的重要機會。    這項政策可以說是近年來美國移民管理的重大調適。它透過差異化的管理方式,將受影響國家劃分為不同層級,體現出彈性與針對性。全面限制入境:包括Afghanistan, Chad, Republic of the Congo, Equatorial Guinea, Eritrea, Haiti, Iran, Libya, Myanmar, Somalia, Sudan和 Yemen在內的12個國家,目前受到較為嚴格的入境限制。政策設定的初衷是為了加強邊境安全、降低潛在風險,同時為未來的國際合作留出空間。部分限制入境:Burundi, C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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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新希望: I-601 豁免全解析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如果您或您的親人曾經與共產黨或其他極權政黨有過關聯,那麼在申請進入或留在美國時,可能會面臨嚴峻的移民挑戰。好消息是:美國移民法提供了一條合法途徑來幫助您—I-601 豁免申請。本文將為您全面解讀這項關鍵的移民救濟選擇。 《移民與國籍法》(INA)規定了多種可能導致個人被視為「不予准入」(inadmissible)的情形。其中之一,便是曾經加入或與共產黨、極權政黨或相關組織有聯繫的人。這對很多人來說,可能並非出於自願。例如,有些人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加入政黨;有些人是因青少年組織或教育機會而被動成為成員。幸運的是,美國移民法承認並非所有政黨成員資格都代表對美國安全或價值觀的威脅。 I-601 豁免(豁免不予准入事由申請表),提供了一條法律機制,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豁免」這類限制。 申請人需要滿足三個基本前提條件:1. 具備合格的美國親屬。您必須與以下親屬之一保持緊密家庭關係:美國公民的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這一家庭紐帶能夠證明您與美國的緊密聯繫,也是豁免的重要基礎。 2. 符合「人道、家庭團聚或公共利益」標準。豁免的批准需要符合以下目的之一:人道主義原因:例如涉及犯罪受害者、虐待、人口販運等弱勢情況;家庭團聚:保護家庭完整,這是美國移民法的重要目標;公共利益:豁免能為社區或社會帶來正面貢獻。這項標準比許多其他移民豁免更寬鬆,因為它不要求申請人證明「極端困難」。 3. 證明自己不是安全威脅。申請人必須表明自己不會對美國安全構成威脅。這意味著您需要證明與間諜、恐怖主義或其他違法有害美國利益的活動無關。 即使滿足基本條件,獲批仍需移民官員的自由裁量決定。官員會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積極因素:與美國有緊密家庭紐帶;在社區中的貢獻與工作經歷;在美合法居住時間的長短;是否服過兵役;納稅記錄;良好的品行與聲譽。政黨關係的本質:移民官會特別關注:您加入政黨的原因與時間;實際參與程度;從中獲得了什麼利益;如何以及為何結束關係;是否認同或否認該政黨的反民主政策;是否對過去的經歷表示悔意。其他考慮:是否有犯罪記錄及改過自新;遵守移民法規的情況;是否參與社區服務;是否有證據顯示您擁護民主與美國價值觀。 成功的關鍵在於既滿足法律要求,又展現個人成長與家庭價值:如果您的黨籍只是像徵性、因就業需要或參與度極低,應提供詳盡的證明文件。許多成功案例正是因為申請人能夠證明自己並無實質政治參與。這可以透過:表達對過往經驗的悔意;證明支持民主制度的證據;積極參與美國社區事務;學習或工作中展現出的正面價值。雖然不要求“極端困難”,但說明如果豁免被拒將對家庭造成何種影響,會顯著增強說服力。 I-601 申請的提交時機取決於具體情況:移民簽證申請人:需等待領事官員因「不予准入」拒簽後再提交;身份調整申請人:可與 I-485 一併提交,或在收到補件通知後提交;遞解出境程序中:需根據移民法院的指示提交。處理時間因案而異,但若涉及緊急人道狀況、醫療危機或人身安全威脅,可申請加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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