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新規: 哪些案件會直接送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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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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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庇護政策再次迎來重大調整。2026年7月28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正式發布新規,授權美國移民局(USCIS)庇護辦公室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不安排庇護面談,直接將部分肯定式庇護(Affirmative Asylum)案件轉送移民法庭(Immigration Court)。這意味著,部分申請人今後可能無需接受庇護官面談,就直接進入移民法庭程序。

過去,大多數肯定式庇護案件都會經歷以下流程:• 提交I-589庇護申請;• 等待庇護辦公室安排訪談;• 接受庇護官面談;• 庇護辦公室決定批准、拒絕或轉送移民法庭。

新規實施後,符合資格的案件可以直接轉送移民法庭,無需先進行訪談。 USCIS表示,此舉是為了減少庇護案件積壓,讓庇護官集中審理更有可能核准的案件。不過,不少移民律師認為,這項措施只是將案件從庇護辦公室轉移到已經嚴重積壓的移民法庭,並沒有真正減少案件數量。

以下兩類申請人通常仍可獲得庇護訪談:第一類:仍保持合法身分的人。若申請人目前仍持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例如:B1/B2旅遊簽證;F-1學生身分;H-1B工作簽證L-1簽證等,USCIS一般不能在沒有面談的情況下直接將案件送往移民法庭。第二類: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人。 1. 不存在庇護資格限制(Asylum Bar),如未違反一年申請期限(或符合例外)、沒有嚴重犯罪記錄、不受安全第三國協議限制等;2. 申請資料已初步說明庇護理由, I-589必須明確說明因種族、宗教、國籍、政治觀點或特定社會群體成員身分而擔心返回原籍國;3. 不存在可能導致酌情拒絕的不利因素。只有同時符合以上三項條件,申請人才能確保繼續獲得庇護面談。

雖然新規已經生效,但不少細節仍有待實務進一步明確。例如:超過一年才申請庇護怎麼辦?法律允許因”情況變化”或”特殊情況”而延期申請,但庇護官是否會認真審查這些例外,還是直接將案件送法庭,目前尚不明確。近年來,美國不斷擴大與其他國家的遣返合作協議。未來庇護辦公室是否會依據這些協議直接轉案,也值得持續關注。

I-589內容過於簡單是否會受影響?這是許多申請人最需要重視的問題。如果申請書僅簡單描述害怕回國,沒有詳細說明曾遭受的迫害及與法律保護理由之間的關係,USCIS可能認為申請未充分陳述庇護理由,從而直接轉送移民法庭。根據《華盛頓郵報》報道,約44.4萬件庇護案件可能因此從庇護辦公室轉送移民法庭,佔目前USCIS積壓案件約三分之一。這意味著,大量申請人可能失去原本的庇護面談機會。

庇護申請人應如何應對?對於仍在等待訪談的申請人,建議盡快做好以下準備:1. 檢查I-589內容是否完整。重點確認是否詳細說明:曾遭受的迫害;返回原籍國後的風險;迫害與受保護理由之間的關聯。必要時可補充個人陳述及支持證據。 2. 提前準備證據資料。包括身分證明、醫療記錄、警方文件、證人聲明、新聞報告及原籍國狀況證據等,以便隨時應對面談或法庭程序。 3. 按時繳交年度庇護費(Annual Asylum Fee)。如網上支付失敗,應保留截圖等證據,證明已嘗試履行繳費義務。

需要強調的是,案件被轉送移民法庭,並不代表庇護申請一定失敗。許多申請人最終仍可能在移民法官面前成功獲得庇護。但此次新規表明,USCIS未來可能更依賴申請資料本身做出初步判斷。因此,對於尚未面談的申請人,現在應盡快檢查I-589是否充分、證據是否完整,並及時補充資料,以提高案件的整體說服力。新規最大的變化,不是庇護標準提高,而是部分申請人可能還沒見到庇護官,就直接進入移民法庭。因此,提交一份完整、詳實、有說服力的I-589申請,將比以往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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