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入籍申請到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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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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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入籍被視為移民旅程中最重要、最嚴肅的一步。成為美國公民不僅意味著獲得投票權和完整的公民權利,也意味著申請人必須接受一次全面、深入、不可逆轉的法律審查。近日,New Jersey一起聯邦刑事起訴案件再次提醒公眾:在入籍申請過程中作出虛假陳述或隱瞞重大事實,可能構成嚴重的聯邦犯罪,其後果遠超許多申請人的想像。

案件背景:入籍申請中的虛假陳述引發刑事指控。根據New Jersey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公佈的信息,兩名Pakistani籍人士—— Muhammad Muzammal(37歲)和Muhammad Shakeel(62歲)——因涉嫌在入籍申請過程中作出虛假陳述而被聯邦起訴。檢方指控,兩人在向美國移民局(USCIS)提交 N-400 入籍申請表時,故意隱瞞了與法律資格高度相關的重要事實。 N-400表格明確詢問申請人是否曾在任何聯邦、州或地方選舉中登記投票或實際投票。兩名被告在明知相關事實的情況下,仍在表格中填寫“否”,並在隨後進行的入籍面談中,在宣誓狀態下再次重複了同樣的不實陳述。檢方認為,這種行為並非誤填或理解偏差,而是持續性的、故意的虛假陳述

在所有移民程序中,入籍申請的法律風險最高,原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宣誓法律責任極為嚴格。無論是N-400表格或入籍面談,申請人都必須在「偽證罪責任下」作出陳述。這意味著,一旦被認定為故意提供虛假訊息,申請人可能不僅面臨行政拒絕,更可能觸及刑事法律。其次,審查範圍具有高度追溯性。入籍並非只審查當前是否符合條件,而是會系統性回顧申請人在美國期間的整體行為記錄,包括是否遵守移民法、是否存在刑事或民事違法行為,以及是否曾在政府事務中作出虛假陳述。再一次,虛假陳述本身就是獨立的違法行為。即使被隱瞞的原始行為發生在多年以前,或本身未必會直接導致入籍被拒,只要申請人在入籍階段故意隱瞞或歪曲事實,虛假陳述本身就足以構成嚴重法律問題。

該案件表明,USCIS並非僅依賴申請人自行申報信息,而是透過多層次核查機制發現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與聯邦及州級資料庫進行資訊交叉比對;核查選民登記紀錄與移民身分之間的一致性;對書面申請與面談陳述前後是否一致進行審查。一旦發現疑點,USCIS有權將案件移交執法機關。在本案中,聯邦調查局(FBI)和國土安全調查局(HSI)介入調查,最後由聯邦檢察官提起刑事起訴。這說明,入籍程序可能直接成為刑事調查的起點。

根據聯邦法律,在入籍申請或相關面談中作出虛假陳述、隱瞞重大事實,或在宣誓狀態下提供不實信息,可能導致以下後果:最高可判處 10年聯邦監禁;入籍申請被永久拒絕;現有合法身份被重新審查;啟動遞解出境程序,甚至終身禁止再次入境。雖然目前兩名被告依法享有無罪推定,但一旦罪名成立,其移民前途及個人生活都可能遭受根本性打擊。這起案件為所有準備或正在申請入籍的人提供了清晰而嚴肅的警示。第一,不要低估任何「過去的問題」。即使行為發生在多年以前,只要N-400表格中明確詢問,就必須如實揭露。第二,不確定時應主動尋求專業法律意見。與其冒險錯誤填寫,不如在提交前進行合規評估。第三,隱瞞往往比原始行為本身更嚴重。在移民法實踐中,虛假陳述幾乎總是被視為極度不利的因素。

入籍是一場全面審查,而非重新開始。美國入籍並不是對過往的“清零”,而是對申請人誠信、守法記錄和整體行為的全面檢驗。 New Jersey這起案件清楚地表明,USCIS及聯邦執法機構具備發現並追究入籍詐欺行為的能力與決心。對於誠實守法、如實申報的申請人而言,入籍依然是一條清晰、可預期的法律路徑;但對於試圖透過隱瞞或虛假陳述「僥倖過關」的人來說,入籍申請可能成為法律風險集中爆發的關鍵節點。在移民法律體系中,真實、準確、完整的揭露,永遠是最安全、也是唯一正確的選擇

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需要專業的指導,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前,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執業三十年,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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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中的移民制度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在這個看似普通的九月週四,美國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簡稱BIA)在 Matter of Yajure Hurtado 案中作出裁定:任何未經檢查入境的移民,即便已經在美國生活多年,在移民案件審理期間將不再有資格申請保釋釋放。這項決定並非只是技術性調整,而是一場重大製度轉折。它讓移民拘留從“例外”變成“常態”,適用範圍覆蓋尋求庇護的人、已經在社區生活多年的居民,甚至與家庭緊密相連的父母或祖輩。然而,正是這樣的變化,也為社會各界提供了一個契機:重新檢視制度是否符合公平、透明與人道的價值,並透過法律挑戰和公眾參與推動改革。 在這項裁決出台之前,移民體系雖然存在不足,但大多數面對遞解程序的人仍有機會申請保釋。如果因「未經檢查入境」而被起訴(僅2024年就涉及176萬起案件中的超過100萬起),移民通常能夠向法官申請保釋聽證。雖然通過並不容易——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不會逃避或危害社會,即便如此,獲批率也不到一半。但至少有這樣的管道,家庭仍能在法律程序進行期間保持團聚。獲釋者需繳納平均約8,176美元的保釋金,雖然金額不低,卻意味著希望、意味著家庭與社區的維繫。 這起影響深遠的案件源自於一名Venezuela公民的經歷。他於2022年11月入境美國,後來獲得了臨時保護身分(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 簡稱TPS)。當國土安全部質疑其TPS身份並拘留他時,他主張自己在美國已居住三年,理應有資格申請保釋聽證。 BIA最終裁定:任何未經移民官員正式“准入”的人,都被視為“入境申請人”,適用更嚴格的邊境拘留規則,不再享有申請保釋的權利。這意味著:多數無證移民無論居住時間長短,都可能受到「必須拘留」的新規則約束。 雖然裁決影響廣泛,但法律專家和聯邦法院已經展開積極回應。事實上,數十個聯邦法院曾經否定過類似的解釋,指出邊境拘留規則應僅適用於口岸或邊境,而長期居住在美國的居民應適用不同的法律架構。目前,一個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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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旅遊政策帶來的機會與調整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2025年6月,Trump政府推出了一項新的旅行政策,引發了美國社會的廣泛關注。這項政策涵蓋來自19個國家的人員入境,設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也可能在未來進一步擴大。它不僅是一項單純的移民管理措施,更是一次深刻的政策調整,涉及家庭團聚、經濟發展、勞動市場甚至國際戰略合作。許多人將它視為挑戰,但換個角度來看,它也為美國社會帶來了重新審視移民制度、提升國家安全、推動經濟升級的重要機會。    這項政策可以說是近年來美國移民管理的重大調適。它透過差異化的管理方式,將受影響國家劃分為不同層級,體現出彈性與針對性。全面限制入境:包括Afghanistan, Chad, Republic of the Congo, Equatorial Guinea, Eritrea, Haiti, Iran, Libya, Myanmar, Somalia, Sudan和 Yemen在內的12個國家,目前受到較為嚴格的入境限制。政策設定的初衷是為了加強邊境安全、降低潛在風險,同時為未來的國際合作留出空間。部分限制入境:Burundi, C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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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新希望: I-601 豁免全解析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如果您或您的親人曾經與共產黨或其他極權政黨有過關聯,那麼在申請進入或留在美國時,可能會面臨嚴峻的移民挑戰。好消息是:美國移民法提供了一條合法途徑來幫助您—I-601 豁免申請。本文將為您全面解讀這項關鍵的移民救濟選擇。 《移民與國籍法》(INA)規定了多種可能導致個人被視為「不予准入」(inadmissible)的情形。其中之一,便是曾經加入或與共產黨、極權政黨或相關組織有聯繫的人。這對很多人來說,可能並非出於自願。例如,有些人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加入政黨;有些人是因青少年組織或教育機會而被動成為成員。幸運的是,美國移民法承認並非所有政黨成員資格都代表對美國安全或價值觀的威脅。 I-601 豁免(豁免不予准入事由申請表),提供了一條法律機制,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豁免」這類限制。 申請人需要滿足三個基本前提條件:1. 具備合格的美國親屬。您必須與以下親屬之一保持緊密家庭關係:美國公民的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這一家庭紐帶能夠證明您與美國的緊密聯繫,也是豁免的重要基礎。 2. 符合「人道、家庭團聚或公共利益」標準。豁免的批准需要符合以下目的之一:人道主義原因:例如涉及犯罪受害者、虐待、人口販運等弱勢情況;家庭團聚:保護家庭完整,這是美國移民法的重要目標;公共利益:豁免能為社區或社會帶來正面貢獻。這項標準比許多其他移民豁免更寬鬆,因為它不要求申請人證明「極端困難」。 3. 證明自己不是安全威脅。申請人必須表明自己不會對美國安全構成威脅。這意味著您需要證明與間諜、恐怖主義或其他違法有害美國利益的活動無關。 即使滿足基本條件,獲批仍需移民官員的自由裁量決定。官員會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積極因素:與美國有緊密家庭紐帶;在社區中的貢獻與工作經歷;在美合法居住時間的長短;是否服過兵役;納稅記錄;良好的品行與聲譽。政黨關係的本質:移民官會特別關注:您加入政黨的原因與時間;實際參與程度;從中獲得了什麼利益;如何以及為何結束關係;是否認同或否認該政黨的反民主政策;是否對過去的經歷表示悔意。其他考慮:是否有犯罪記錄及改過自新;遵守移民法規的情況;是否參與社區服務;是否有證據顯示您擁護民主與美國價值觀。 成功的關鍵在於既滿足法律要求,又展現個人成長與家庭價值:如果您的黨籍只是像徵性、因就業需要或參與度極低,應提供詳盡的證明文件。許多成功案例正是因為申請人能夠證明自己並無實質政治參與。這可以透過:表達對過往經驗的悔意;證明支持民主制度的證據;積極參與美國社區事務;學習或工作中展現出的正面價值。雖然不要求“極端困難”,但說明如果豁免被拒將對家庭造成何種影響,會顯著增強說服力。 I-601 申請的提交時機取決於具體情況:移民簽證申請人:需等待領事官員因「不予准入」拒簽後再提交;身份調整申請人:可與 I-485 一併提交,或在收到補件通知後提交;遞解出境程序中:需根據移民法院的指示提交。處理時間因案而異,但若涉及緊急人道狀況、醫療危機或人身安全威脅,可申請加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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