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mp黃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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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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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Trump黃金卡計畫(正式名稱為 I-140G)的推出,美國移民領域迎來了一項引人注目的新變化。儘管這項新計畫引發了廣泛討論並伴隨著諸多疑問,但不可否認的是,它代表了一種吸引高淨值人士的新思路,也為具有卓越能力的全球人才打開了新的大門。

黃金卡並非脫離現有移民法律體係而單獨設立的新類別,而是建立在美國移民法中兩項成熟、長期存在的移民類別之上:EB-1:依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03(b)(1)(A)條,為「具有傑出能力的外籍人士」設立;EB-2:依據第203(b)(2)(B)),為外籍人士提供具有特殊通道的能力。該計劃並未另起爐灶,而是充分利用了幾十年來已被廣泛應用、並具有豐富法律先例與行政經驗的 EB-1 和 EB-2 框架。這些類別長期以來一直是美國吸引全球頂尖科學家、研究人員、藝術家和商業領袖的重要途徑。

投資要素:對美國經濟的直接貢獻。黃金卡與傳統 EB-1、EB-2 最大的不同,在於申請人需向美國商務部繳納 100 萬美元的資金貢獻。這筆金額不僅是申請費用,更體現了對美國經濟發展的直接投資,以及申請人參與美國繁榮的誠意。 100 萬美元的門檻意味著,申請人不僅在專業領域表現卓越,同時也具備在美國成功立足並長期發展的經濟實力。這筆資金可用於支持商務部推動美國競爭力、促進創新和擴大就業機會的各類計畫。

黃金卡最具吸引力的優勢之一,是其加快審理速度的承諾。對於高成就的專業人士和企業家而言,時間本身就是一種重要資源。更快的審批意味著他們可以更早進入美國市場、啟動或擴展事業,並儘早開始在美國的生活與投資佈局。黃金卡的策略目標非常明確:吸引那些同時具備卓越能力與雄厚資金實力的人士。這類申請人往往能夠創造就業機會、推動創新、進行公益投資,並在多個層面為美國社會帶來正面影響。

嚴格而透明的資金審查。 I-140G 表格在資金審查方面反映出高度的系統性與透明度。申請人必須詳細說明資金來源,確保所有資金來自合法管道。這種嚴格的審查機制,有助於維護專案的公信力,並確保參與者有良好的背景。與 EB-5 投資移民相比,黃金卡提供了不同的價值路徑。 EB-5 通常要求投資於創造就業的商業項目,並涉及複雜的商業計劃和區域中心結構;而黃金卡證則為已符合 EB-1 或 EB-2 標準、且具備資金實力的申請人,提供了一條更直接的選擇。對於 EB-1 類別排期較短或無排期的國家申請人而言,該項目可能更快通往永久居民身分;即便對於排期較長的國家,明確的規則和加速審理機制,也可能帶來相對優勢。

每一筆 100 萬美元的資金貢獻,都是可用來支持美國勞動力、企業和社區發展的資源。這些資金可用於職業培訓、小型企業扶持、基礎建設或科技投資,從而產生積極的經濟連鎖效應。此外,成功核准的申請人還將納稅、創業、僱用員工、購買房產,並全面參與美國經濟生活。高淨值、高成就人士集聚所帶來的乘數效應,潛力不容忽視。黃金卡體現了美國在全球人才和資本競爭中的一種新嘗試。許多國家已透過類似計畫吸引富裕投資者和高端專業人士,美國顯然也希望在這一領域保持競爭力。儘管任何新專案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調整和完善,但探索吸引全球人才的新路徑,本身就是一種正面訊號。黃金卡為特定族群提供了更多選擇,也豐富了美國的移民政策工具箱。

Trump黃金卡標誌著美國移民政策的一個新篇章。它將 EB-1 與 EB-2 的成熟框架,與高額經濟貢獻和加速審理機制相結合,為一小部分高成就、高淨值人士量身打造了一條新路徑。儘管在執行細節和長期可行性方面仍有待觀察,但該計畫的推出,反映出美國持續吸引全球人才與資本的努力。對於符合資格且具備投資能力的人士而言,黃金卡無疑是值得認真評估的新選擇。

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需要專業的指導,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前,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執業三十年,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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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中的移民制度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在這個看似普通的九月週四,美國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簡稱BIA)在 Matter of Yajure Hurtado 案中作出裁定:任何未經檢查入境的移民,即便已經在美國生活多年,在移民案件審理期間將不再有資格申請保釋釋放。這項決定並非只是技術性調整,而是一場重大製度轉折。它讓移民拘留從“例外”變成“常態”,適用範圍覆蓋尋求庇護的人、已經在社區生活多年的居民,甚至與家庭緊密相連的父母或祖輩。然而,正是這樣的變化,也為社會各界提供了一個契機:重新檢視制度是否符合公平、透明與人道的價值,並透過法律挑戰和公眾參與推動改革。 在這項裁決出台之前,移民體系雖然存在不足,但大多數面對遞解程序的人仍有機會申請保釋。如果因「未經檢查入境」而被起訴(僅2024年就涉及176萬起案件中的超過100萬起),移民通常能夠向法官申請保釋聽證。雖然通過並不容易——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不會逃避或危害社會,即便如此,獲批率也不到一半。但至少有這樣的管道,家庭仍能在法律程序進行期間保持團聚。獲釋者需繳納平均約8,176美元的保釋金,雖然金額不低,卻意味著希望、意味著家庭與社區的維繫。 這起影響深遠的案件源自於一名Venezuela公民的經歷。他於2022年11月入境美國,後來獲得了臨時保護身分(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 簡稱TPS)。當國土安全部質疑其TPS身份並拘留他時,他主張自己在美國已居住三年,理應有資格申請保釋聽證。 BIA最終裁定:任何未經移民官員正式“准入”的人,都被視為“入境申請人”,適用更嚴格的邊境拘留規則,不再享有申請保釋的權利。這意味著:多數無證移民無論居住時間長短,都可能受到「必須拘留」的新規則約束。 雖然裁決影響廣泛,但法律專家和聯邦法院已經展開積極回應。事實上,數十個聯邦法院曾經否定過類似的解釋,指出邊境拘留規則應僅適用於口岸或邊境,而長期居住在美國的居民應適用不同的法律架構。目前,一個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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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旅遊政策帶來的機會與調整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2025年6月,Trump政府推出了一項新的旅行政策,引發了美國社會的廣泛關注。這項政策涵蓋來自19個國家的人員入境,設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也可能在未來進一步擴大。它不僅是一項單純的移民管理措施,更是一次深刻的政策調整,涉及家庭團聚、經濟發展、勞動市場甚至國際戰略合作。許多人將它視為挑戰,但換個角度來看,它也為美國社會帶來了重新審視移民制度、提升國家安全、推動經濟升級的重要機會。    這項政策可以說是近年來美國移民管理的重大調適。它透過差異化的管理方式,將受影響國家劃分為不同層級,體現出彈性與針對性。全面限制入境:包括Afghanistan, Chad, Republic of the Congo, Equatorial Guinea, Eritrea, Haiti, Iran, Libya, Myanmar, Somalia, Sudan和 Yemen在內的12個國家,目前受到較為嚴格的入境限制。政策設定的初衷是為了加強邊境安全、降低潛在風險,同時為未來的國際合作留出空間。部分限制入境:Burundi, C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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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新希望: I-601 豁免全解析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移民部主任整合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如果您或您的親人曾經與共產黨或其他極權政黨有過關聯,那麼在申請進入或留在美國時,可能會面臨嚴峻的移民挑戰。好消息是:美國移民法提供了一條合法途徑來幫助您—I-601 豁免申請。本文將為您全面解讀這項關鍵的移民救濟選擇。 《移民與國籍法》(INA)規定了多種可能導致個人被視為「不予准入」(inadmissible)的情形。其中之一,便是曾經加入或與共產黨、極權政黨或相關組織有聯繫的人。這對很多人來說,可能並非出於自願。例如,有些人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加入政黨;有些人是因青少年組織或教育機會而被動成為成員。幸運的是,美國移民法承認並非所有政黨成員資格都代表對美國安全或價值觀的威脅。 I-601 豁免(豁免不予准入事由申請表),提供了一條法律機制,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豁免」這類限制。 申請人需要滿足三個基本前提條件:1. 具備合格的美國親屬。您必須與以下親屬之一保持緊密家庭關係:美國公民的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這一家庭紐帶能夠證明您與美國的緊密聯繫,也是豁免的重要基礎。 2. 符合「人道、家庭團聚或公共利益」標準。豁免的批准需要符合以下目的之一:人道主義原因:例如涉及犯罪受害者、虐待、人口販運等弱勢情況;家庭團聚:保護家庭完整,這是美國移民法的重要目標;公共利益:豁免能為社區或社會帶來正面貢獻。這項標準比許多其他移民豁免更寬鬆,因為它不要求申請人證明「極端困難」。 3. 證明自己不是安全威脅。申請人必須表明自己不會對美國安全構成威脅。這意味著您需要證明與間諜、恐怖主義或其他違法有害美國利益的活動無關。 即使滿足基本條件,獲批仍需移民官員的自由裁量決定。官員會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積極因素:與美國有緊密家庭紐帶;在社區中的貢獻與工作經歷;在美合法居住時間的長短;是否服過兵役;納稅記錄;良好的品行與聲譽。政黨關係的本質:移民官會特別關注:您加入政黨的原因與時間;實際參與程度;從中獲得了什麼利益;如何以及為何結束關係;是否認同或否認該政黨的反民主政策;是否對過去的經歷表示悔意。其他考慮:是否有犯罪記錄及改過自新;遵守移民法規的情況;是否參與社區服務;是否有證據顯示您擁護民主與美國價值觀。 成功的關鍵在於既滿足法律要求,又展現個人成長與家庭價值:如果您的黨籍只是像徵性、因就業需要或參與度極低,應提供詳盡的證明文件。許多成功案例正是因為申請人能夠證明自己並無實質政治參與。這可以透過:表達對過往經驗的悔意;證明支持民主制度的證據;積極參與美國社區事務;學習或工作中展現出的正面價值。雖然不要求“極端困難”,但說明如果豁免被拒將對家庭造成何種影響,會顯著增強說服力。 I-601 申請的提交時機取決於具體情況:移民簽證申請人:需等待領事官員因「不予准入」拒簽後再提交;身份調整申請人:可與 I-485 一併提交,或在收到補件通知後提交;遞解出境程序中:需根據移民法院的指示提交。處理時間因案而異,但若涉及緊急人道狀況、醫療危機或人身安全威脅,可申請加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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